【富阎合作】检察“北跨” 助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富阎两地黄河流域石川河段生态环境保护。4月4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与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订《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柏超,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军,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峰,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韬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金燕主持。
签约
签约仪式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体参会人员在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进行实地观摩,对基地建立背景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2.第二阶段全体人员在阎良区院多媒体会议室参加会议。阎良区院、富平县院就三年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分别进行介绍,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特点就如何发挥检察一体优势、系统开展区域协作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两院检察长会签了《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联席会议、联合防治协调、案件研讨与分析交流协作及宣传协作机制。
工作要求
杨军指出,两地检察机关要扛牢政治责任,更强检察担当,回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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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协作共识
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强化法律监督,为全面建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二要依法能动履职,形成协作合力
要贯彻黄河流域生态检察一体理念,构建起生态保护“同下一盘棋”“拧成一股绳”的检察协作新格局,形成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三要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协作水平
完善跨区域合作机制,打破地域追根溯源、协同开展综合治理,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一体履职,奏响“行政执法+流域管理+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黄河生态保护“协奏曲”。
工作意见
韩柏超提出四点建议
虚心学习,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阎良区院要和富平县院加强互联互动,学习富平县院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
双向奔赴,加强双方合力,灵活运用检察建议、磋商、听证、起诉等方式,切实解决两地石川河段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推动机制运行更加顺畅。
鼎力支持,西安市院及第八检察部要特别注重总结经验、开展调研,对机制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坚定支持,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将工作推进的更加有效、有力。
讲好检察故事,双方就协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以典型案例的方式培育、办理,依托省院跨行政区划的背景,做出两地检察机关应有贡献,共同讲好黄河流域石川河生态保护法治故事。
协同共治 保护黄河
会后,大家一致表示,将以此为契机,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构建跨区域协作保护模式,不断强化履职功能、资源整合。共同服务保障跨区域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富阎两地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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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供稿 | 第二检察部 牛婷
编辑 | 宋 沛
审核 | 吴金燕